北京时间:
当前位置: 主页 >  业务问题 >  货运代理问题 >  正文

目前我国国际货运代理管理政策是什么?
2005-07-18 16:38  商务部外贸司

  【鲁建华】: 商务部十分重视对国际货运代理业的管理,并不断放宽货代经营资格准入标准。2004年7月1日商务部取消国际货运代理资格的审批制,并于2005年3月2日发布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该办法已于4月1日实施。企业如要取得货代经营资格,只要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即可向商务部委托的备案登记机关(地方商务部门)申请备案,并办理其它相关手续。

  为加强管理,商务部将通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信息管理平台,收集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信息数据。同时,将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修改的步伐,强化市场运作,保护公平竞争,实行信用管理。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65677512
邮箱:商务部对外贸易司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