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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组织2007年农产品重点出口市场质量安全法规培训的通知
2007-07-30 09:04  商务部外贸司

              浙外经贸联发〔2007〕35号

各市外经贸局,各分支检验检疫局,省各有关外贸公司: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举办“2007年农产品重点出口市场质量安全法规培训”的通知》(商办贸函[2007]124号)要求,为积极应对国外市场不断提高进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及相关认证活动对我食品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帮助企业建立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推动食品、农产品出口和相关认证健康、持续发展,商务部、国家认监委定于2007年8月14-15日在杭州举办 “2007年农产品重点出口市场质量安全法规东部地区培训班”。现就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要内容

  围绕建立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分析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情况及发展趋势;专家结合我省出口产品结构和企业需求,介绍良好农业规范(GAP)应用、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HACCP)、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及相关认证等内容;介绍国外食品、农产品认证主要形式及要求;介绍我省食品、农产品出口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经验;企业代表交流食品、农产品安全管理经验。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7年8月14-15日,13日12时后报到
  地点:杭州萧山国际酒店(杭州萧山区文化路1号,83886888)

  三、参加培训人员

  东部地区各食品、农产品出口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人员;各市、县外经贸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人员,以及农产品出口行业组织有关人员。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人员食宿费用由商务部承担。非政府主管部门人员食宿自理,如需会务组统一安排食宿,每人收取食宿费600元。

  请各市外经贸局,各分支检验检疫局及时通知所辖地区企业及相关部门,并于8月8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汇总后报浙江省外经贸培训中心。

  省外经贸厅联系人:沈文化 电话:0571-87051889
  浙江检验检疫局联系人:张 蓉 金晓佳
  电话:0571-89955093/89955089
  省外经贸培训中心联系人:沈迪莹 郑捷
  电话:0571-28939299/81612299
  传真:0571-28939298    邮箱:sdy@zjwpzx.com

                            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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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举办“2007年农产品重点出口市场质量安全法规培训”的通知    2007-07-12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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