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肃省商务厅、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组织2007年农产品重点出口市场质量安全法规培训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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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8-21 10:13 商务部外贸司 |
甘商贸字[2007]416号
各市州商务局,各分支检验检疫局: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举办2007年农产品重点出口市场质量安全法规培训的通知》(商办贸函[2007]124号)要求,为积极应对国外市场不断提高进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及相关认证活动对我食品、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帮助企业建立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推动食品农产品出口和相关认证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商务部、国家认监委定于2007年9月11-12日在兰州举办2007年农产品重点出口市场质量安全法规第五期培训班。现就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要内容
围绕建立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分析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情况及发展趋势;结合我省出口产品结构和企业需求,由专家讲解良好农业规范(GAP)应用,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HACCP)、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及相关认证等内容,介绍国外食品、农产品认证主要形式及要求,总结我省食品、农产品出口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经验;企业代表交流食品、农产品安全管理经验。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7年9月11-12日培训,10日12时后报到。
地点:西北宾馆(兰州市南昌路649号)
三、参加培训人员
甘肃省各食品、农产品出口企业人员;各市州商务局2人、县区商务局1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及其支局有关人员,以及农产品出口行业人员。
四、培训费用
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的培训费及食宿费用由商务部承担,其他参加培训的企业人员及司机人员如需会务组统一安排食宿报名时加以说明,按标准收取食宿费用(600元/人)。
请各市州商务局,各分支检验检疫局及时通知所辖地区企业及相关部门,并于8月28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汇总后报甘肃省商务厅外贸处。
省商务厅联系人:程军 邸英丽
电话:0931-8619046 8619831
传真:0931-8618083 邮箱:gsjhc@21cn.com
甘肃检验检疫局联系人:高晓强 高晓明
电话:0931-8499832
传真:0931-8499832 邮箱:xm8gao@sian.com
附件:2007年农产品重点出口市场质量安全法规第五期培训班报名表
二OO七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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