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农业厅、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组织2007年农产品重点出口市场质量安全法规培训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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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9-10 10:59 商务部外贸司 |
陕商发〔2007〕436号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农业主管部门、分支检验检疫局,各相关农产品企业: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举办“2007年农产品重点出口市场质量安全法规培训”的通知》(商办贸函[2007]124号)要求,为积极应对国外市场不断提高进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及相关认证活动对我食品、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帮助企业建立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推动食品、农产品出口和相关认证健康、持续发展,商务部、国家认监委定于2007年9月27-28日在西安举办 “2007年农产品重点出口市场质量安全法规培训班”。现就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要内容
围绕建立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分析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情况及发展趋势;专家结合我省出口产品结构和企业需求,介绍良好农业规范(GAP)应用、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HACCP)、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及相关认证等内容;介绍国外食品、农产品认证主要形式及要求;介绍我省食品、农产品出口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经验。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7年9月27-28日培训,26日14时-18时报到
地点:唐城宾馆(西安市含光路南段229号,029-85209966)
三、参加培训人员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农业主管部门及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及各分支局(办)有关人员,农产品出口企业人员及各主要农产品出口县有关人员。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人员食宿费用由商务部承担。企业人员食宿费用自理,由会务组统一安排,每人收取食宿费500元(标准间);西安市人员原则上不安排住宿,收取餐费160元。
请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农业主管部门及时通知辖区内企业及县相关部门参会,并于9月19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汇总后报省商务厅(对外贸易管理处)。
省商务厅联系人:刘 惜、昌 利
电话:029-87291527、87292519
传真:029-87291527、87291618
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系人:张玺利
电话:029-85365790
传真:029-85365762
省农业厅联系人:李国林
电话:029-87321525
陕 西 省 商 务 厅
陕 西 省 农 业 厅
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七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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