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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扩大陕西苹果的知名度
2006-04-11 10:37  商务部外贸司

                 陕西省果业管理局

  在我国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以及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下,国家质检总局于2003年批准对陕西苹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使陕西苹果取得了国际经济贸易的“经济国籍”,扩大了陕西苹果在国内外市场上的影响,有力促进了陕西苹果产业的快速健康持续发展。

  一、陕西苹果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优势自然条件

  陕西纵跨温带、暖温带、北亚热带三个气候带,横跨黄河、长江两大流域,气候条件独特,自然资源丰富,具有大范围生产北方优质水果的自然优势。特别是渭北黄土高原,符合优质苹果生产的最佳地理、气象条件,海拔高,昼夜温差大,土层深厚,质地疏松,富含钾、钙、镁、锌、硒等多种微量元素。同时这里是传统的农业生产区,环境质量优,无工业污染,被公认为世界苹果最佳优生区和绿色食品、无公害果品生产的优势区,被中国农业部确定为中国苹果优势产业带。陕西生产的苹果具有色泽艳丽、角质层厚、风味浓郁、耐贮耐运等四大特色。陕西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涉及29个县(市)380个乡镇,保护区苹果种植面积达400多万亩,成为目前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最大的一种产品。
 
  改革开放以来,陕西依托得天独厚的优势自然资源、雄厚的农业科技力量和区域特色的栽培措施,大力建设优质果品基地,发展产业化经营,短短十多年一举发展成为中国水果生产大省,陕西苹果逐渐成为国内外知名品牌。

  2005年全省苹果面积达到639万亩,居全国第一位;产量560万吨,占中国和世界苹果总产量的27%和9.4%。以苹果为主的果业已成为陕西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也是果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二、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对陕西苹果产业发展产生的影响

  2003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陕西苹果实施地理标志保护,范围涉及陕西渭北优生区29个县(市、区)380个乡镇,保护区苹果种植面积达400多万亩,成为目前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最大的一种产品。目前,国家质检总局已批准陕西延安果业集团、白水宏达果业公司、铜川市绿色食品工作者协会、陕西九州果业有限公司等一批企业使用陕西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标识,标志着陕西苹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进入了实质性阶段。陕西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实施两年多来,为陕西苹果走向全国、走出国门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也取得了较好的效益。

  (一)扩大了陕西苹果的影响。首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期间,国家质检总局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在北京联合召开“陕西苹果”原产地域保护新闻发布会,中外记者对新闻发布会和陕西参会的16家果业企业进行了采访报道,充分宣传了陕西生产苹果的优越生态地理条件、质量特色、产业化水平,提高了陕西苹果的知名度。2004年9月及2005年10月由中国农业部、陕西省政府联合主办了两届东盟-中日韩果品企业家圆桌会议和陕西果品国际交易会,充分展示了陕西苹果资源优势、品质优势,突出宣传陕西苹果这一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展示了陕西苹果走向国际市场的雄厚实力和发展潜力,坚定了东盟及世界各国企业家与我国扩大果品贸易的信心,对扩大我省果品出口,加快我国与东盟水果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拓宽中国与东盟各国农业合作领域,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连续3年全国“两会”期间,我省将印有地理标志的“陕西苹果”分送与会代表、委员品尝,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引起了舆论界的广泛关注。正如美国农业部2003年对中国苹果研究时撰文指出的:《中国苹果产业正在向陕西转移》,今天的国内外众多果业贸易巨头都把目光定格在中国的“陕西苹果”上。

  (二)吸引大批国内外客商。“陕西苹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后,吸引了大批果商进入陕西果区。苹果成熟季节,来到果区的国内外客商比往年增加30%以上,国内外订单明显增多,果品销售市场启动早,价格高,销售顺畅。为果农创造了明显的经济效益。今秋十月陕西国际果品交易会暨第二届东盟-中日韩果品企业家圆桌会议上,来自东盟、中国、日本和欧洲、非洲、大洋洲、北美洲等20个国家的客商与陕西果业企业签订了38个果品贸易合同,总签约量14.31万吨,金额7.52亿元人民币;签订长期果品外贸框架协议1份。覆盖苹果、梨、猕猴桃、冬枣等十几个品种。北京第三届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上,我省果业企业与国内外客商签订了贸易合同,成交量14.1万吨,成交金额为6.3亿元,签订合作意向9.3万吨,金额为6亿元。铜川市绿色食品工作者协会通过陕西苹果地理标志品牌和二维码技术吸引众多客商的青睐,纷纷要求建立贸易合作关系。

  (三)扩大了陕西苹果外贸出口。2004年陕西果品出口创汇在连续8年快速增长的基础上,首次突破1亿美元大关。2005年,陕西果品出口量进一步增大,陕西企业自营出口的果品数量为29.3万吨,创汇20014万美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49.5%和55%。

  (四)促进了招商引资。2005年10月份举办的第二届东盟-中日韩果品企业家圆桌会议上,芬兰辉乐冷冻工程公司与陕西眉县供销社签订4000吨气调库项目,投资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第三届农产品交易会上,加拿大、北京、香港、英国等果品公司与陕西果品企业签订了11.6亿元的招商引资意向书。

  (五)增加了果农收入。陕西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实施两年多来,使我省苹果的销售进程加快,价格提高,每公斤价格平均比往年高出0.3元,仅此一项为全省果农新增收入30亿元人民币。果农种果的积极性显著增强,商品意识大大提高。果区各地纷纷成立果农协会,组织果农采用统一生产技术,统一销售,提高了果品质量,果业标准化、产业化进程加快,大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下一步的打算和设想

  陕西苹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对保护陕西苹果的特色、质量和权益,增加果农收入,突破技术贸易壁垒,提高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做大做强苹果产业产生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十一五”陕西省委,省政府提出要将陕西苹果做成国际化大产业。争全国第一,创世界名牌,出一流效益。“十一五”陕西果业发展规划的目标是: 2010年全省苹果面积800万亩,产量800万吨,优果率75%,出口70万吨,创汇10亿美元。我局将以打造“陕西苹果”这一地理标志产品品牌为市场开拓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实施以优取胜战略。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大打绿色品牌,提升果品质量安全水平。借鉴国际先进的水果育种、生产制度,建立适合区域特点的品种繁育体系。生产关键技术集成体系,从品种技术上稳占产业制高点,保证果品安全质量,满足国内外市场的要求。

  (二)、总结推广铜川绿色食品工作者协会二维码质量追溯体系的经验,完善陕西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监管办法。陕西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尤其是陕西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涉及面积大、范围广,管理难度大,而我们的管理办法还处在初级阶段,应该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管理体系,使监管办法规范、完备、操作性强。

  (三)、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专用标识的使用范围。今后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陕西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宣传力度,使各级政府、果业部门、企业、果农充分认识实施陕西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意义,指导和鼓励更多的企业和协会申请使用陕西苹果专用标志,不断扩大专用标志的使用范围,提高陕西苹果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附加值,促进果业增效、果农增收。

  (四)、加强国际合作交流与市场开拓工作。2006年陕西省果业管理局将以扩大国内高端市场,巩固发展东盟、阿盟市场,大力开拓欧、美市场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国内外市场开拓力度,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让陕西苹果真正成为世界公认、并受到保护的民族精品,使陕西苹果成为国际知名品牌,走向世界。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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