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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要强化到国外注册品牌的意识
2007-06-08 15:41  新华网

新华网太原6月7日电(记者王炤坤、王禹涵)“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应当走出国门,到国外注册自己的品牌,利用商标的知识产权强化竞争力。”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在太原召开的“信用·品牌与山西科学发展论坛”上强调说。

当前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达6.7亿美元,农产品缺乏品牌竞争力是一个重要原因。李东生说:“农产品出口企业可以运用商标在国际市场上为农民增收,为企业增效。”

李东生说,我国从1994年开始把地理标志纳入商标保护的范畴,现在通过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加大保护力度,直接促进了农民的增收。如山西长治的一些农产品加工企业注册了自己的商标,采取“公司+农户”的形式,收购玉米的车直接开到农家地头,农民降低了劳动强度,每亩还增收500多元。而山东章丘的大葱,注册地理商标以后农民增收3倍到5倍,种植面积扩大了2/3。

据统计,目前,我国已经对560多个地理标志产品进行了注册保护,获得地理标志注册的农产品收购价格普遍上涨20%至30%。

李东生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我们大量的农副产品,应当运用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获得法律保护;尤其是应当走出国门,利用我国已经加入的商标保护国际协定,到国外注册自己的品牌,让品牌成为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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