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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对我豌豆实施命令检查合理性受到质疑
2006-11-23 09:51  驻日本使馆经商处

  近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做出决定,自11月15日起对我出口日本的豌豆及其简单加工品实施氟硅唑命令检查。

  今年6月,日方从我国进口的生鲜甜豆中检出氟硅唑超标,检出值为0.06PPM。该批货物当时被日本媒体称为“肯定列表制度实施后首单超标食品”,引起业界强烈反响。日方在6月份已据此做出50%强化监控检查的决定。本月13日,日方又从我进口未成熟荷兰豆中检出氟硅唑超标,检出值为0.03 PPM。日方依据的标准为0.01 PPM的所谓“一律标准”。

  日方称,根据以上两单超标,做出本次命令检查决定。在日方的进口食品分类中,豌豆分为甜豆和荷兰豆两种,两者品名、代码均不同,甜豆代码为E399261,荷兰豆为E399141(生鲜、冷藏)、E399142(冷冻),日方此次将两个品名的食品合二为一进行处理,其合理性值得探讨。

  据日本厚生劳动省统计,2005年我向日本出口甜豆291批、5604吨,荷兰豆328批、6071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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