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当前位置: 主页 >  信息发布 >  正文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举办“2007年农产品重点出口市场质量安全法规培训”的通知
2007-07-12 17:03  文章来源:商务部外贸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商办贸函[2007]124号

  为积极应对国外市场不断提高进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及相关认证活动对我食品、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帮助企业建立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推动食品、农产品出口和相关认证健康、持续发展。商务部、国家认监委将于2007年下半年在我食品、农产品主要出口地区举办一系列“2007年农产品重点出口市场质量安全法规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要内容:

  围绕建立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分析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情况及发展趋势;专家结合各地出口产品结构和企业需求,介绍良好农业规范(GAP)应用、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HACCP)、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及相关认证等内容;介绍国外食品、农产品认证主要形式及要求;介绍本地区食品、农产品出口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经验;企业代表交流食品、农产品安全管理经验。

  每期培训时间1~2天。

  二、参加培训人员

  培训举办地区及周边省市食品、农产品出口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人员,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人员,以及农产品出口行业组织有关人员。每期100-400人左右。

  三、培训费用

  与会人员培训费用由商务部负担,食宿、差旅费由与会单位自理。其中,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人员食宿费用由商务部负担。

  四、会务工作

  会务工作拟由山东、浙江、甘肃、云南、四川、陕西、湖南省商务主管部门和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承担。请各承办单位面向出口企业,做好培训的宣传与组织工作。

  各期培训具体时间、地点、报到和日程安排等将分别以会务通知形式下发,并在商务部政府网站 “农产品贸易专题”(agro-trade.mofcom.gov.cn)和国家认监委政府网站(www.cnca.gov.cn)“最新通知”发布。

  商务部外贸司联系人:周波、朱咏
  电话:010-65197784,65197431 传真:010-65122427
  电邮:zhoubo@mofcom.gov.cn

  国家认监委联系人: 陈恩成、杨志刚
  电话:010-82262709,82262765 传真:010-82260757
  电邮:chenec@cnca.gov.cn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二日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商务部、认监委举办2007年农产品重点出口市场质量安全法规系列培训    2007-08-14 10:21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65677512
邮箱:商务部对外贸易司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