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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磷矿石符合出口配额申领条件的企业名单上网征求意见的通知
2008-12-11 20:13 文章来源:
商务部外贸司
文章类型:
原创
内容分类:
政策
为加强磷矿石出口管理,规范出口秩序,保护资源和环境,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商务部2008年第92号公告要求,经过相关审核程序,现将初步核准2009年磷矿石符合出口配额申领条件的企业名单上网公示征求意见。如有异议,请于2008年12月16日前将书面意见或电子邮件送达商务部外贸司。
联系单位:外贸司 工业品出口处
电话:010-65197787 传真:010-65197434
邮箱:wm_gongyepin@mofcom.gov.cn
附件
2009年符合磷矿石出口配额申领条件的企业名单
商务部 对外贸易司
二OO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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