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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我部主办的境内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招商招展工作的通知(驻外经商机构)
2009-01-09 09:50  文章来源:商务部外贸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为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源和市场,统筹对外开放和国民经济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近年来,我部与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省、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了一些重点行业或地区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以下简称展览会,见附件)。举办上述展览会,扩大了我国对外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提升了对外开放水平,对带动国内产业升级、促进对外贸易平衡、推进我国商务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我部主办上述展览会的筹备过程中,我驻外经济商务机构积极宣传展览会,大力邀请客商参展参会,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对展览会的成功举办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做好2009年度上述展览会的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举办展览会的重要意义,积极协助开展相关工作。近一段时间以来,国际金融市场急剧动荡,世界经济增长明显放缓,国际经济环境中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国际经济形势恶化对我实体经济的影响正在逐步加深,广大出口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面临较大的困难。随着金融危机的不断深化,2009年,我国外经贸事业发展将面临更为复杂和严峻的形势。

  举办上述展览会,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家对外贸易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积极应对当前国际经济形势、稳定出口增长、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我与有关国家和地区互利共赢、发展双边友好经贸合作的有效途径。同时,举办上述展览会极大地促进了国内各地社会经济的发展,帮助企业“引进来”与“走出去”,树立国际品牌,为中外企业搭建了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平台。各经商参处(室)要给予高度重视,协助做好展览会相关工作。

  二、发挥优势,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做好招商招展工作。各经商参处(室)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按照统一部署,积极配合主办省、市人民政府,继续向驻在国(地区)的政府、有关行业中介组织、大型企业和目标客商积极宣传和推介上述展览会,特别是对相关省市人民政府派出的招商招展团组,要认真准备,妥善安排,积极配合做好招商招展工作。要根据各展览会题材,加大对驻在国的招商力度,邀请驻在国客商前来参会采购,帮助我国广大企业通过上述展览会开拓国际市场。


  附件:2009年商务部主办和参与主办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一览表


商务部办公厅
二OO八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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