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拟对2006年度输欧、输美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第二次招标未交中标保证金的企业实施处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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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7-11 08:38 文章来源:外贸司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现将2006年度输欧、输美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第二次招标中未按规定交纳中标保证金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按照《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和《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招标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招标委员会将收回上述企业的中标数量,并取消这些企业2006、2007年度相关类别的投标资格。如企业对上述处罚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招标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以收到时间为准),并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招标办公室电话:010-67739327、67739213、67739209,传真:010-67719297、67719300。
附件:未交保证金企业名单
商务部纺织品出口招标委员会
二OO六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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