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当前位置: 主页 >  专题信息 >  纺织品出口信息 >  纺织品出口国外动态 >  正文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就美再次决定对我四种纺织品设限发表谈话
2005-05-23 14:13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5月19日就美再次决定对我四种纺织品设限发表谈话。崇泉表示,2005年5月18日,美国商务部宣布,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以“市场扰乱威胁”为由,做出了对来自中国的化纤制针织衬衫、化纤制裤子、棉及化纤制梭织男衬衫和精梳棉纱采取纺织品特别限制措施的决定。中国政府对此表示坚决反对和强烈不满。

  崇泉指出,中方认为,美政府在对从中国进口的棉制裤子等3种纺织品做出设限决定不到一周的时间内,又以“市场扰乱威胁”为由,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就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4种产品设限,违背了WTO《纺织品与服装协定》的原则和方向,背离了WTO倡导的贸易自由化的基本精神,不符合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法律文件中启动242段条款的前提条件,也违反了美国国内实施程序的规定。美方的设限决定不仅损害了中国企业应得的利益,严重挫伤了中国企业和民众对中国加入WTO后国际贸易环境的信心,而且也将损害美国进口商、零售商和消费者的利益。全球纺织品一体化刚刚实现4个月,美方就依据短期的不准确的数据和主观臆测接连对中国纺织品设限,是开了极坏的先例,将严重损害多边贸易体制和贸易自由化进程。中国政府保留在WTO框架下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

  崇泉表示,一直以来,中国在纺织品问题上都以积极的态度,以最大的诚意不断推动与包括美国在内的各个国家和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已经采取并将进一步采取积极措施推动全球纺织品贸易一体化的平稳过渡。中方提请美国政府纠正错误做法,公正、慎重地处理当前的纺织品问题,避免严重损害中美双边经贸关系。

                               商务部新闻办公室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就美决定对我三种纺织品设限发表谈话    2005-05-16 12:07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就土耳其对我纺织品设限发表谈话    2004-12-26 16:32
美政府正式受理了业界对我纺织品设限申请    2003-08-20 15:10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65677512
邮箱:商务部对外贸易司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