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国对园艺产品的进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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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08-09 14:58 |
一、韩国园艺产品进口的关税水平、数量限制和其它管理措施
(一)花卉
韩国一般花卉的进口关税为8%,花枝和花朵的进口关税为25%。韩对进口花卉无特别的数量限制,但进口通关时需按照其《植物防疫法》接受植物检疫,花枝和花朵需接受原产地管理。
(二)蔬菜
根据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协议,韩国自1995年起至2004年为止,对土豆、洋葱、大蒜、辣椒4类蔬菜实行进口数量限制。即进口上述4类蔬菜,在韩承诺的市场准入限量(MMA)内,适用基本关税率(根据商品的不同,税率也不同,基本在30%~50%之间),进口量超过MMA限量之后,则适用极高的关税率(或实行从量税),但MMA限量逐年递增。4类蔬菜的MMA进口数量配额由韩农林部下属农水产物流通公社以招标方式分配给进口商。2005年开始,韩政府将不再对这4类蔬菜实行进口数量限制,转而实行关税化管理。
4类蔬菜的MMA限量及MMA限量以内和以外进口所分别适用的关税率是:
商品 | 关税率(%) | 市场准入限量(吨) | 市场准入限量以内 | 市场准入限量以外(2000年度) | 1995年 | 2004年 | | 土豆 | 30 | 317.6 | 11,286 | 18,810 | | 洋葱 | 50 | 141%或188韩元/kg,按税额高的基准征收 | 4,311 | 7,185 | | 大蒜 | 50 | 376%或1880韩元/kg,按税额高的基准征收 | 8,680 | 14,467 | | 辣椒 | 50 | 282%或6486元/kg,按税额高的基准征收 | 12,369 | 20,645 |
目前,韩国因病虫害关系禁止进口新鲜蔬菜中的西红柿和西葫芦,以及茄子、土豆等的茎和有关植物的地下部分;对新鲜胡萝卜(42.3%)和干松茸(80%或1444韩元/kg,按税额高的基准征收)征收高额调节关税。
此外,根据乌拉圭回合协议,韩国对HSK0712编号项下的部分干蔬菜征收较高进口关税,或实行从量税,具体是:
| 税号 | 商品 | 税率 | | 712301040 | 灵芝蘑菇 | 56.4%或2459韩元/kg,按税额高的基准征收 | | 712301090 | 其它蘑菇 | 42.3%或21657韩元/kg,按税额高的基准征收 | | 712902010 | 蕨菜 | 94.0%或2576韩元/kg,按税额高的基准征收 | | 712902030 | 葱 | 56.40% | | 712902040 | 胡萝卜 | 56.4%或945韩元/kg,按税额高的基准征收 |
对其它新鲜、冷冻或干蔬菜,韩大都按30%的基本税率征收进口关税,但新鲜菊苣的进口关税率为8%。
进口冷冻蔬菜时,进口商需提交出口国商检机构出具的有关蔬菜在低于-17.8。C状态下冷冻处理和保管的证明,并经韩植检机构检验合格后才能通关放行。
(三)水果
韩原则上禁止从国外进口新鲜水果。外国产新鲜水果如欲进入韩国市场,该国政府首先必须向韩国农林部下属国立植物检疫所提出申请、提交本国病害虫的目录,并进行协商。该所对该水果及产地进行病害虫评估,如确认未发现韩国禁止的病害虫,或有关病害虫经熏蒸或消毒后可以消灭,则在韩植检官员可对产地进行现场监督的情况下,可有条件同意进口。
目前韩国允许进口水果的地区和品种是:
| 品种 | 国家或地区 | | 柿子 | 美国部分地区、日本、新西兰 | | 柑橘 | 美国部分地区、日本部分地区、新西兰 | | 甜柿子 | 日本、新西兰 | | 榴莲 | 泰国 | | 草莓 | 日本 | | 酸橙 | 美国部分地区 | | 柠檬 | 美国部分地区、日本部分地区、新西兰 | | 甜瓜 | 美国部分地区、日本、乌兹别克斯坦、新西兰 | | 石榴 | 伊朗、乌兹别克斯坦 | | 鳄梨 | 美国部分地区、新西兰 | | 樱桃 | 日本 | | 越桔 | 尼泊尔、印尼 | | 柚子 | 日本部分地区 | | 胡柚 | 美国部分地区、日本部分地区 | | 猕猴桃 | 美国部分地区、日本、新西兰 | | 香瓜 | 日本、乌兹别克斯坦 | | 椰子 | 世界各地 | | 菠萝 | 世界各地 | | 葡萄 | 美国部分地区、日本、新西兰 | | 青香蕉 | 世界各地 |
虽禁止进口、但附加条件后可以进口的品种和地区
| 品种 | 国家或地区 | 附加进口条件 | | 芒果 | 台湾 | 在产地热蒸处理(46.5。C,30分钟);韩国植物防疫官到产地检疫 | | 菲律宾 | 在产地热蒸处理(46。C,10分钟);韩国植物防疫官到产地检疫 | | 木瓜 | 菲律宾 | 在产地热蒸处理(46。C,70分钟);韩国植物防疫官到产地检疫 | | 葡萄 | 智利 | 植物检疫证书上应标明“特证明本货物不含果蝇,在被确认未发生果蝇地区栽培”等字样 | | 猕猴桃 | 智利 | 植物检疫证书上应标明“特证明本货物不含果蝇,栽培于已确认未发生果蝇地区”等字样 | | 樱桃 | 新西兰 | 植物检疫证书上应标明“无Cydia pomonella(Linnaeus)及shothole diseases”的字样 | | 美国 | 产地MB熏蒸处理 | | 荔枝 | 台湾 | 在产地热蒸处理(46.2。C,20分钟)及低温处理(0-2。C,42小时);韩国植物防疫官到产地检疫 | | 丰江橙 | 台湾 | 产地低温处理(0-1。C,14天);韩国植物防疫官到产地检疫 | | 甜橙 | 南非 | 在产地或运输过程中低温处理(-0.6。C+0.6。C 或更低,22天);韩国植物防疫官到产地检疫 | 柑橘 柠檬 | 澳大利亚 | 栽培地检验及果实培养检验;低温处理(1+0.5。C或更低,橙16天,柠檬14天);韩国植物防疫官到产地检疫 |
韩国对-17.8。C以下冷冻处理的水果进口无特别限制,但必须提交出口国商检机构出具的有关水果在低于-17.8。C状态下冷冻处理和保管的证明,并经韩植检机构检验合格后才能通关放行。
此外,韩对进口香蕉征收50%的调节关税;对柑橘,则根据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的协议,自1995年至2004年实行MMA进口数量限制。即对在MMA限量以内进口的柑橘,适用50%的基本关税,对超过MMA限量以外的进口柑橘,适用69.6%的高关税(2000年基准)。1995年,韩设定的柑橘进口MMA限量是15,000吨,2004年将增至57,017吨,2005年开始则实行关税化管理。
二、韩国政府对园艺产品进口的检疫规定
韩国政府负责对进口园艺产品实施检疫的机构是农林部下属国立植物检疫所,其执法依据是韩国《植物防疫法》。作为WTO/SPS协定的成员,韩国已经根据SPS协定的有关规定修改了《植物防疫法》,并按照国际标准对进口植物实行有关病害虫管理。但是,作为一种有效的技术手段,韩国通过实行严格的检疫标准限制植物进口的事件时有发生。
韩国《植物防疫法》及其施行细则、《进口植物检疫要领》等有关法律、法令规定,包括花卉、蔬菜、水果等园艺产品在内的植物及其容器、包装,进口时必须接受国立植物检疫机构的检验。有关植物检疫的其它规定包括:
1、已经杀灭了害虫、且经过包装处理,害虫无法侵入的植物;或者经过加工,害虫无法重新繁殖的植物,进口时可以不经过植物检疫。
2、进口植物必须附带出口国政府机构出具的卫生证书原件或经检疫官签名、盖章的复印件。卫生证书上必须标明"经检验,确认该商品不含限制性害虫"等内容,否则禁止进口。
3、在下列情况下,进口植物可以不附带上述有关卫生证书:
(1)根据国立植物检疫所所长公布的标准,以高温、干燥、粉碎、榨压、冷冻或其它密封包装方式加工的植物;
(2)该植物保持-17.8。C的冷冻状态,且附带出口国政府机构或公共检疫机构出具的、证明该植物"经-17.8。C以下冷冻处理"的质量和状态证书。
4、在下列情况下,禁止进口的植物:
(1)经过对害虫威胁的分析和评估,确认,如果该害虫流入韩国内将对韩国内植物造成巨大伤害,则含有该害虫的植物或途经该病虫害发病地区的植物,被禁止进口;
(2)有害植物;
(3)泥土或沾泥土的植物;
(4)上述植物的容器或包装。
5、 保持-17.8。C的冷冻状态,且附带出口国政府机构或公共检疫机构出具的、证明"经-17.8。C以下冷冻处理"证书的植物,不在被禁止进口的植物之列。
6、需要隔离栽培后才能进入韩国的植物是:花卉的球茎类;土豆的块茎和地瓜的块根;果树类的苗木等;禁止进口品种中,以试验为目的,且获得了进口许可的、用于栽培和繁殖的种苗。
7、经进口检验,确认有关植物符合附带卫生证书规定、临时进口限制规定、产地检验规定、消毒处理规定、禁止进口商品规定,且不含有限制入境的害虫及临时限制入境的害虫,则可以给该植物发放检验合格证书,通关放行。
8、在下列情况下,有关植物将被作消毒、返送或销毁等处理:
(1)未附带出口国当局发放的检验证书或属于阶段性限制进口品种或禁止进口品种的植物,将被销毁或返送;
(2)经检验,发现禁止入境病害虫的植物,将被销毁或返送;
(3)经检验,发现监视类病害虫、限制类非检疫病害虫或临时限制入境病害虫的植物,需经消毒处理后才能通关放行,如没有办法消毒,则销毁或返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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