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当前位置: 主页 >  专题信息 >  农产品出口专题 >  农产品出口信息和动态 >  正文

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在山东省举办国外食品安全法规培训班
2005-12-19 15:37  文章来源:商务部外贸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一、会议时间:2005年12月20日

  二、会议地点:青岛市丽晶大酒店一楼丽晶殿(青岛市香港中路110号)

  三、主要内容

  (一)关于日本2006年实施的“肯定列表制度”及对应
  演讲人:杂贺技术研究所佐藤教授

  (二)韩国对食品安全的管理及目前国内消费者的认知情况
  演讲人:韩国釜庆大学食品生命工学部--梁志荣教授

  (三)“肯定列表制度”对应检测技术现状及发展状况
  演讲人:杂贺技术研究所 食品化学部 部长代理--小畑先生

  (四)日本GMO、过敏物质食品的标识制度
  演讲人:株式会社 ファスマック社长--布藤先生

  (五)我国农产品出口形势及对策
  演讲人:商务部外贸司农产品出口处 黄忻处长

  (六)食品安全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演讲人:山东检验检疫局 姜宗亮副局长

  (七)关于日本“肯定列表”对我输日食品贸易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演讲人: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 唐光江处长

  (八)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及其限量标准分析
  演讲人:国家质检总局中国WTO/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林伟博士

  (九)加强食品全过程管理有效应对欧盟新法规 提高食品质量水平
  演讲人:青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管恩平副处长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商务部对外贸易司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