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应对日本“肯定列表”
——应对日本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肯定列表制度”培训班在福州召开
为积极应对将于2006年5月29日实施的日本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肯定列表制度”,强化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促进农产品出口。2006年1月17至18日,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在福州举办了“应对日本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肯定列表制度’培训班”。来自福建、广东的农产品重点出口企业、行业协会300多人参加了培训班。
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有关专家出席了会议,分别介绍日本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肯定列表制度”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以及中日双边农产品贸易情况。并结合华南地区出口产品结构和企业需求,分产品侧重介绍了鳗鱼、茶叶的限量标准及影响,指导企业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据了解,在全球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的大背景下,发达国家纷纷通过立法制订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法规。日本政府根据修订后的《食品卫生法》,将于2006年5月29日起正式实施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肯定列表制度”,对所有农业化学品在食品中的残留提出了限量要求,规定了15种禁止使用的农兽药,为797种农兽药及饲料添加剂设定了53862个残留限量标准(包括“现行标准”和“暂定标准”),对没有设定限量标准的,将执行“一律标准”,即含量不得超过0.01毫克/千克。“肯定列表制度”与日本现行标准相比,设限数量大幅增加,限量标准更加严格。
日本是我国农产品的第一大出口市场,约占我农产品出口总额的三分之一,以日本为主销市场的出口企业占农产品出口企业总数的38%。日本“肯定列表制度”进一步提高了我农产品出口的技术门槛。如不及时应对,将对我农产品出口产生重大影响,削弱我农产品出口竞争力,直接影响到农民增收、农业生产和农产品的加工。
据悉,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已于2005年年底在北京、山东等地连续举办两次应对日本 “肯定列表制度”培训研讨活动,参会企业反响热烈。近期,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还将到华东、东北等食品、农产品出口主产区分期开展培训,以帮助企业及时调整生产,积极对日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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