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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外经贸厅、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组织应对日本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肯定列表制度”培训的通知》
2006-01-24 15:56  文章来源:商务部外贸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关于组织应对日本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
“肯定列表制度”培训的通知

浙外经贸联发〔2006〕5号


各市外经贸局,各分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各有关外贸公司:

  根据商务部和质检总局商办贸函[2006]1号通知精神,为积极应对将于2006年5月29日实施的日本食品中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对我食品、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帮助企业尽早了解新标准,及时调整生产,强化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稳定对日食品、农产品出口,商务部、质检总局定于2006年2月中旬在浙江举办华东片应对日本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肯定列表制度”培训。现就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06年2月14-15日,13日下午报到,15日下午离会

  二、培训地点: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内文欣大厦(地址:杭州市文一路80号,公交11、43、19、15、155路可达,电话:0571-88266688)

  三、参加培训人员:
各市外经贸局、出入境检疫检验局相关人员,各地食品、农产品出口行业组织、企业有关人员。

  四、主要内容

  商务部代表分析我国对日食品、农产品出口贸易情况及发展趋势;质检总局代表介绍日本“肯定列表制度”主要内容、限量标准,分析对我输日食品、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并提出应对策略;相关专家结合各地出口产品结构和企业需求,介绍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对我输日大宗动、植物源性食品的影响分析,通报农兽药多残留检测技术最新进展;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代表介绍我省输日食品、农产品的基本情况及应对;现场交流食品安全管理经验。

  五、食宿收费标准

  住会代表:500元/人(单间加收300元);不住会代表:200元/人。

  请有关单位于2月8日前将与会人员名单(附后)报浙江省对外贸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丰雨平 周晓笑
  电话:0571-87706147、87706149、28939355、28939356
  传真:0571-28939353
  邮箱:gracefeng88@hotmail.com

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附:应对日本农产品“肯定列表制度”培训报名回执(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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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举办应对日本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肯定列表制度”培训的通知    2006-01-11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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