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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组织应对日本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肯定列表制度”培训的通知
2006-02-10 11:05  文章来源:商务部外贸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辽外经贸发[2006]29号

各市外经贸局,各有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各有关外贸公司:

  根据商务部和质检总局商办贸函[2006]1号通知精神,为积极应对将于2006年5月29日实施的日本食品中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避免或减轻该制度对我食品、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帮助企业尽早了解新标准,及时调整生产,强化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稳定对日食品、农产品出口,商务部、质检总局定于2006年2月下旬在辽宁举办东北、华北片应对日本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肯定列表制度”培训。现就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06年2月23-24日,22日下午报到,24日下午离会。

  二、培训地点:辽宁集贝港湾大酒店(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八一路266号,公交702、5、541路可达,电话:0411-8240 6888)

  三、参加培训人员:

  各市外经贸局、出入境检疫检验局相关人员,各地食品、农产品出口行业组织、企业有关人员。

  四、主要内容

  由商务部专家分析我国对日食品、农产品出口贸易情况及发展趋势;质检总局专家介绍日本“肯定列表制度”主要内容、限量标准,分析对我输日食品、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并提出应对策略;相关专家结合各地出口产品结构和企业需求,介绍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对我输日大宗动、植物源性食品的影响分析,通报农兽药残留检测技术最新进展;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专家介绍我省输日食品、农产品的基本情况及对策建议;现场交流食品安全管理经验。

  五、食宿收费标准

  住会代表:650元/人(单间加收300元);不住会代表:200元/人。
  请参会单位务于2月18日前将与会人员名单(附后)报辽宁省外经贸厅(进出口处)。
  联系人:苏显达 孙宏
  电话:0411-8259 1862、8263 3791
  传真:0411-8264 4584
  邮箱:lnimpexp@163.com

  附件:报名回执

二○○六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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