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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拟依据《知识产权保护法》对和牛进行保护
2006-04-03 16:30  文章来源:驻日本使馆经商处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据日本媒体报道,日本政府正积极研究依据《知识产权保护法》对黑毛和种等肉质鲜美的日本和牛进行保护。目的是抑制越来越严重的海外杂交和牛品种返流日本的态势,保护和牛品牌,维护国内生产者的利益。

  2005年,日本从澳大利亚等国进口种牛25000头,其中一半以上是杂交种牛。进口种牛价格低廉,饲养为成牛后,在日本市场销售,对日本和牛的生产者造成很大压力。但是,目前禁止杂交种牛进口的国内法和国际法都很不完备,日政府计划依据《知识产权保护法》中有关保护“依靠人类创造性活动而产生的物品”的规定来保护“依靠日本独特的改良技术而产生的品种--和牛”。

  根据日本食肉公平交易协议会的定义,所谓“和牛”包括四种,一是在日本普遍饲养的黑毛和种,二是熊本、高知县的褐毛和种,三是山口县的无角和种,四是岩手、青森县的独角和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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