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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贸易纠纷案例
2007-03-27 14:28  文章来源:商务部外贸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近年来,我企业在从事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中,由于不熟悉对方国家的有关商务、金融、检验、税务、通关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常常遭遇不公正待遇,甚至有部分不法外商故意设置商业陷阱,我企业因此屡屡遭受损失。为及时提醒我国内有关企业,预防和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我们将陆续整理并实时发布收集到的此类典型案例,供相关企业参考。

  案例一、 利用海关规定设置商业陷阱

  据可靠消息来源,近期,我国内4家企业投诉一家从事化工产品进出口的南美某国(以下简称“A国”)一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涉嫌蓄意欺诈。

  根据A国海关规定,有关化工产品(含化肥)抵达A国港口后30个工作日内如无人办理提货、退运或转运手续,A国海关将对货物予以没收并拍卖,货权和拍卖所得归A国海关所有,而该批货物提单上的收货人则有优先购买权。同时,A国海关还规定,只有收货人同意,货物才可离港。B公司即利用这项规定,在中方货物到港后迟迟不提货,待30天期限即将截止时,再将上述海关规定告知中方企业,并乘机压价。我企业迫于上述A国海关规定,在无法办理转运或退运的情况下,大多被迫接受了B公司的讹诈和无理要求,遭受损失。

  此案例涉及的4宗纠纷的共同特点是货物数量少,金额小(多在10万美元以下)。由于运输距离长,加之我企业缺乏对对方企业及国家情况的了解,且多怕麻烦,不愿打官司,均未对对方提起诉讼,也助长了对方的不法气焰,导致其屡骗得手。

  (编者注: 我企业应着力强化经营风险管理,包括了解贸易目的国涉及各贸易环节的有关法律及实务规定,重视对合作伙伴的背景调查,并建立内部风险评估等机制,多方多渠道防范可能的交易风险。在遇有贸易纠纷时,要勇于向对方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并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必要时,可请我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部门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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