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商务部办公厅
【成文日期】2019-4-3
【发布日期】2019-4-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作部署,根据《2018年度促进外贸外资稳定增长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商办贸函〔2019〕44号),现对2018年度促进外贸外资稳定增长和优化营商环境成效明显拟予激励支持的地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4月3日至4月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反映。
联系人:对外贸易司 王永峰
电 话:010-65197540
传 真:010-65197773
附件:2018年度促进外贸外资稳定增长和优化营商环境成效明显拟予激励支持的地方名单
商务部办公厅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