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总理访日两国政府在经济领域达成的共识
2007-04-13 13:45  日本经济新闻

  1、在青岛等环境经济试验区建设等方面的相互协作
  2、双方积极参加在“京都协定书”框架内的构筑过程。
  3、推进节能、环境经济贸易典型事业的实施。
  4、在节省能源领域,日本从中国政府及相关的部门3年内接收300名研修生。
  5、两国政府相关的研究机构,就能源开发的政策问题共同实施研究。
  6、共同享有家用电器产品的事故、返修情况的信息。
  7、相互交换侵害知识产权复制品的流通信息。
  8、两国共同提案汽车、家用电器等国际标准规格。
  9、两国间设置节省能源事业方面的知识产权专门监视机构。
  10、从6月份开始,日本产的大米向中国出口。
  11、本年内启动上海虹桥至羽田机场间的国际包机航线。
  (根据《日本经济新闻》4月13日报道)

  (首发子站:驻福冈总领馆经商室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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