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03号
2008-12-26 10:12  文章来源:外贸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根据《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商务部对2009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商品进行了调整。现将2009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目录一、目录二、目录三)予以公布,并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商务部 海关总署
                                二00八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2009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一
     2009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二
     2009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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