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品出口企业资质申报、评审流程
2007-12-06 09:02  文章来源:商务部外贸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① 向产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征询意见,制订相关出口商品的资质申报条件。
  ② 以商务部公告形式公布“出口企业资质申报条件和程序”(简称“申报条件”)。
  ③ 委托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按“申报条件”初审。
  ④ 委托行业组织按“申报条件”复核,提交复核名单。
  ⑤ 复核名单经商务部外贸司司务会讨论通过。
  ⑥ 征求海关、环保、税务、外汇管理等部门意见。
  ⑦ 复核名单上网公示。
  ⑧ 公示结束,以商务部公告形式正式公布符合资质条件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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