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管理
1.商品种类:大豆、油菜籽、豆油、棕榈油、菜子油、豆粕、鲜奶、奶粉、猪肉及副产品、牛肉及副产品、羊肉及副产品、玉米酒糟、食糖(关税配额外)。
(1)商务部公告2008年第46号
(2)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50号
(3)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6号
(4)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19号
(5)商务部公告2020年第23号
2.商务部委托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负责上述商品进口报告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和核对等日常工作,进口上述商品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向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