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9年第119号 发布《2010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已废止】
【发布单位】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文号】公告2009年第119号
【发布日期】2009-12-25
【实施日期】2010-01-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现发布《2010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见附件), 本目录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2009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附件:2010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